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鄂教师[2005]4号)及《关于2009年春季我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的文件精神,2009年我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以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就开云(中国)官网2009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开云(中国)官网在职且在教学岗位上的专任教师;在辅导员岗位且专职从事学生工作的辅导员按专任教师对待(须由学工处提供授课证明)。
见校人字〔2002〕10号文件。(人事处网页“人事政策”栏)
根据教育部《关于启动“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网上报名试点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09]2号)规定,2009年春季我省高校教师资格的申请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时间:4月1日至4月15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http://www.jszg.edu.cn)进行个人申报。逾期网站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申请。个人网上报名操作流程详见《2009年春季湖北省申请高校教师资格网上报名须知》(附件一)及《高校教师资格网上申报使用手册》(附件二)。
2、现场确认时间:4月22日至4月24日,申请人本人带齐所有材料到校人事处(行政楼404室)确认报名信息,逾期网站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确认。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从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出A4格式申请表后,复印成A3格式并对折成可按序翻页的A4格式)。
4、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现学历为研究生,本科为师范专业的还需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复印件)。
5、二级乙等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复印件或免试证明。博士、教授、副教授可免试普通话,申请免试者需填写免试审批表(附件五),由所在学院审核盖章,并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职称证书复印件。
6、非师范专业毕业人员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书或高校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7、一学年以上教学任务书复印件,并加盖教务部门公章,思政教师课表可由学工处提供。
8、思想品德鉴定表(附件三,并由学院签署鉴定意见、盖章)。
10、申请人员《面试标准评分表》及《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评分表》(附件四,并由学院签署意见并盖章)。博士、教授、副教授可免试,申请免试者需填写免试审批表(附件五),由所在学院审核盖章,并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职称证书复印件。
所有复印件请使用A4规格纸张单面复印,并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并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1、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同时向所在学院(专职从事学生工作的辅导员统一向学工处申请)提出申请,提交认定材料。
2、各学院由院长、分管教学的副院长、一名教师代表组成专业评议组,对申请人员的认定材料进行初审,在申请人提交的所有复印件材料(教学任务书复印件除外)上加盖单位公章。
学工处成立专业评议组,负责专职从事学生工作的辅导员的材料审核及面试、试讲组织工作。
3、各学院负责填写《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由填写人签名、单位盖章后返还申请人。
4、初审合格后,各学院专业评议组对需要进行面试、试讲者进行教育教学能力考察(面试、试讲),提出评议组意见,填写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相关栏目内,由组长签名、单位盖章后返还申请人,同时将由各位测评专家签名的申请人员《面试标准评分表》及《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评分表》(“现场有学生试讲”和“现场无学生试讲”二者任选其一即可)一并返还申报人。
5、各学院负责初审申报人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督促申请人在表上的“承诺书”一栏签名。此表在现场确认以前需填写完所有栏目,并贴好申请人登记照。
6、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带齐所有申报材料,到人事处现场确认报名信息,未按规定时间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7、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定后,将数据及材料报至湖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
8、湖北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经认定符合教师资格条件的颁发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存入申请人事档案,有关材料由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归档保存,并在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中作认定纪录。
2、4月7~15日:各专业评议组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初审,并组织面试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提出评议组考核意见,同时填写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3、4月10日全天: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为方便广大教师,经与校医院协商,此次教师资格体检和学校教职工体检合并进行。申请人除携带学校体检手册并缴纳体检费用外,需另带1寸登记彩照1张,到校医院保健科领取教师资格体检表1份,另交体检费10元,进行体检。
4、4月22~24日:各单位申请人到人事处现场确认报名信息、提交所有材料。
七、咨询电话:人事处88663582;联系人:卢轶婷
由于本年度首次实行网上报名,请各学院及时通知需要申报的教师,并做好组织申报工作。